项目编号:CZD12025005-1
项目名称:东至县东流新闸拆除重建工程电气设备
招标单位:东至县水利工程规划建设中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至县东流新闸拆除重建工程已由安徽省水利厅以《关于东至县东流新闸拆除重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决定》(皖水许可决〔2024〕2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东至县水利工程规划建设中心,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东至县水利工程规划建设中心,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气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东至县东流镇境内。
2.2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电气设备包括高、低压开关柜、配电箱、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等。
2.3 交货期:自发包人书面通知后30日内。
2.4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明的内容。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1014500元(含暂列金额90000元)。
2.8 其他: 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开标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类似项目指:指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或水电工程电气设备供货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合同甲方出具的供货完成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应能够体现类似项目业绩的具体要求,如不能明确体现,需补充合同甲方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上述涉及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均须提供甲方单位办公电话以备核验)。
(2)项目负责人具有电气工程相关专业职称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在一个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且不得为退休人员。
(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经销商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 未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领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1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递交方式为网上上传,逾期未上传的不予接收。开标地址:东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5.2 本项目为全流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支持远程解密(详见远程解密手册),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非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或U盘)自行选择是否递交,如递交可以采用邮递方式递交非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或U盘)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完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送至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时间为准,未能及时送达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城老街70号,联系人:彭工,电话:15155158988),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非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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