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宁波车务段宁波站综合引导、广播系统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GCHDJL-2025-0081-GK)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宁波车务段宁波站综合引导、广播系统改造工程已由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统计部以《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2025年合资铁路公司技术改造计划(第一批)的通知》(上铁计统〔2025〕69号)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集团公司技术改造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车务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铁路宁波站
2.2 项目内容
宁波站综合引导、广播系统整体升级改造。改造内容主要包括:
(1)综合显示系统:进站大屏、进站检票屏、PDP屏、站台屏、出站大屏、售票窗口屏和票额屏等。
(2)客运广播系统:广播管理主机、噪声处理器、功率放大器和扬声器等。
(3)电源系统:1)宁波站信息机房;2)宁波站站台配线间机房。
(4)电缆及防护。
本项目动态标识的改造工程施工,需要与静态标识进行协同与配合。
2.3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1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含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道部适行,以下均称国铁集团)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6 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本项目施工含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基本条件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铁路营业线铁路客站引导、广播系统的采购、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维护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经验及能力。
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3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一项铁路大、中型车站营业线综合引导、广播系统施工业绩,或铁路大、中型车站营业线动态、静态标识施工业绩,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证明材料:投标人(合同乙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和合同甲方开具的业绩良好证明。
证明材料说明:(1)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约定工期开工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2)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投标人须另附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铁路车站名称、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3)合同甲方开具的业绩良好证明材料中须明确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履行进度,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格式自拟;若合同甲方为铁路运输站段,可由合同甲方对应的铁路局集团公司专业主管部门或国铁集团专业主管部门开具业绩良好证明,并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部门章)。(4)合同履行进度为0的,不视为有效合同。
3.4 拟派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至少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征自行安排。
(1)项目经理要求
1)人员建造师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明材料: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人)。
2)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证明材料: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人员社保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2024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4)人员业绩要求: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一项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等管理岗位期间实施的铁路大、中型车站营业线综合引导、广播系统施工业绩,或铁路大、中型车站营业线动态和静态标识施工业绩,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证明材料:投标人(合同乙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
证明材料说明:①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约定工期开工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②合同内容无法体现投标人(合同乙方)拟派项目经理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等管理岗位的,需提供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拟派项目经理在对应合同中所担任岗位,证明材料格式自拟。③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投标人须另附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铁路车站名称、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④拟派项目经理岗位证明与合同发包内容证明为同一合同证明的,可合并证明。⑤合同履行进度为0的,不视为有效合同。
5)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证明材料:同意调离文件(如需)。
(2)技术负责人要求
1)人员职称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类(机电工程、电气工程、电气及其自动化、电机与电器、设备工程、机电一体化等专业)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证明材料:有效的职称证书。
2)人员社保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有2024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3)投标人拟派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3)安全负责人要求
1)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安全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证明材料: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人员社保要求:安全负责人须具有2024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3)投标人拟派驻的安全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4)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要求
投标人拟派参与本项目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涉及铁路营业线施工主要人员)须具备有效的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书。
证明材料:有效的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书。
3.5 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且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证明材料:2021年度和2022年度和2023年度内经审计或会计机构或企业自身核查的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
3.6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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