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热轧厂新增2050mm平整机工程(编号:JDGC202508010E),招标人为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柳钢本部热轧厂2032生产线2#成品库
2.2建设规模:设计建设一条新平整机组,可完成800MPa级别品规的平整需求。机组采用单机架四辊机型,机组年产量约80万吨,既能提升热轧厂平整工序产能,又能有效改善中高强汽车用钢等品种钢板形质量。
2.3计划工期:350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热轧厂新增2050mm平整机工程为勘察、设计、建造、供货及安装调试交钥匙模式工程(EPC总承包方式)。
建设范围:在红线范围内(详见技术附件内《热轧厂新增2050mm平整机工程-总图》)新建一条2050mm平整机组。因施工区域位于发包人生产、发货区域内,建设期间不得影响发包人正常生产,确保建设期间2032成品库可以正常完成发货。为保障发包人生产运行所造成的人、材、机等措施费用的增加,由投标人报价时自行考虑。
工艺设计:产品大纲范围内主要品规的工艺规程,含生产及工艺模型基础数据;工厂设计含:红线范围场地平整、详勘、施工勘察及基础设计、设备基础、消防、防雷、给水、电气、土建、安装等红线范围内所有系统的设计。承包人保证其所提供的系统设计是合理的、完整的、符合规范的、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技术规定的。
供货范围:2050mm平整生产线所有机电液设备及公辅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及安装调试;全工程范围内电控仪表系统软硬件系统的设计、制造、供货及安装调试;为保障项目功能完整性必需的其他设施设备。承包方负责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机电液设备成套供应(含非标设备和专用设备)、安装工程、各种管线的制安、调试、培训等全过程。工程范围内所有的机电设备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节能设备。
施工、安装及服务范围:
①详勘、施工勘察、桩基设计、施工和地基处理、施工变配电开关至红线内的施工水电均属于承包方工作范畴。
②2050mm平整生产线所有机电液设备设施、水电风气等公辅设备设施的基础施工,所有能源介质管线接入发包人指定区域(红线范围内)。
③工程相关的全部设备、设施的安装工程。
④地坪整体更新(红线范围内)。
⑤由于设计遗漏等原因导致施工变更、设计不完整及错漏导致增补项目,由本主体工程EPC承包方负责进行更正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⑥全部设备设施的试车、设备性能考核、试运行、生产运行考核、消缺、竣工验收、最终交付等均包含在EPC承包范围。投标方负责2050mm平整生产线的工艺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工程的总体功能完整性。
⑦工程范围内项目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案、施工安全及防护措施编制并实施,施工隐蔽工程的处置、功能考核及验收等各阶段的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①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冶金行业(金属材料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冶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③具有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投标单位资质已改革的需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相关规定的对应资质进行投标。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具备一项合同金额1000万(或以上)平整线产线建设业绩(以合同复印件或者甲方使用评价报告、技术协议等有效证明计算业绩,合同复印件(有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5.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或冶炼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中级职称(或以上)资格,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3.5.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以上;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
3.5.3 施工项目经理: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施工项目经理,中标后至本项目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3.5.4 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2人。
注: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6.4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5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211-218室)。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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