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HKUSTGZ-24-C00016
2、项目名称:香港科技大学(广州)屋顶光伏建设工程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4、采购需求:香港科技大学(广州)屋顶光伏建设工程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香港科技大学(广州)供应商管理指引要求。
2、在采购人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注册并认证通过,进入采购供应商库。且已按采购公告规定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3、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其单位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联合体方式响应。
5、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5.1 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提供证书或对应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具备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或以上)。
2)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2 供应商须具备至少一个单个合同造价金额100万元(含)以上与本项目类似的光伏工程类业绩,且必须是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直接发包的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合同复印件不能反映规模等内容的,需提供建设单位或行政审批单位出具的签章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出相关信息或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未提供)。
5.3 拟派到本项目人员要求具备以下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供应商拟委任项目经理必须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兼任,资格要求同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2)施工负责人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提供证书或对应证明资料复印件、近6个月中任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a.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机电工程/电气/电力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证书(工程师证书须为工程师职称评定证书)。
b.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须同时提供证书或对应证明资料复印件、提供近6个月中任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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