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采购邀请书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采购人:特变电工电力设备(阜新)有限公司
1.2采购代理机构: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3项目名称:特变电工阜新电气设备制造项目二期工程
1.4建设地点: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双营子镇
1.5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建设1#控制楼及车间,4#厂房,5#厂房,9#门卫及建设区域的场内及户外道路、绿化及管网设施。
1.6计划服务周期:计划周期12个月+2个月(免费服务期)。从项目开工建设前5-10天进现场,进行项目管理工作,直至阶段性管控结束,直至甲方通知后实际离场日期;具体时间按实际开工确定。
1.7采购范围:监理服务
1.8标段划分:1个标段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施工条件类似业绩不少于三个(需附业绩合同),项目总监业绩不少于3个(附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2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联合体应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2.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应答,否则均按无效应答处理。
2.4应答人至应答截止时间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2.5根据《特变电工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标准》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
2.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2.7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8本采购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转包行为的应答。
2.9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应答人资格。
3.采购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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